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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深化省屬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深化省屬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河南省深化省屬本科高校和職業
院校生均撥款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辦〔2018〕25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深化省屬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18日

河南省深化省屬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生均

撥款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更好適應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和預算管理體制改革要求,進一步激發省屬本科高校、職業院校服務我省高質量發展動力,現就完善省屬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教育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立足我省高等教育發展實際,堅持問題導向,著力改革創新,強化頂層設計,積極構建規范透明、公平公正、導向清晰、講求績效的預算撥款制度,支持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引導省屬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內涵式發展、提高質量、優化結構、辦出特色,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新時代河南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提供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二、總體目標

改革完善省屬本科高校、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進一步擴大學校經費管理自主權,強化財政資金激勵導向作用。引導激勵省屬本科高校內涵式發展、優化結構、特色辦學、改革創新,以一流標準為指引,建設若幹高水平綜合大學、特色骨幹大學和一批一流學科;引導省屬職業院校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適應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產業升級需要,增強專業結構調整的前瞻性、專業設置的針對性、人才培養的適應性,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規范財政資金管理,建立績效評價與經費安排相結合的長效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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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導向,改革完善預算撥款制度。針對現行生均撥款辦法財政分類支持導向不強、高校基本支出經費統籌空間有限、專項業務經費分配指標激勵作用弱化等問題,遵循高校辦學規律,建立省屬本科高校分類撥款制度,繼續擴大本科高校和高職院校經費管理自主權,調整優化辦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

(二)強化引導,推動教育資源優化配置。進一步強化財政資金引導作用,以辦學績效為核心,帶動教育資源向辦學層次高、畢業生質量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強的院校傾斜。

(三)提高質量,增強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能力。激勵省屬本科高校穩定規模,優化結構,特色辦學,改革創新,走以質量提升為核心的內涵式發展道路;促進省屬職業院校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推動職業教育上質量、上水平、上臺階。

(四)加強監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建立省屬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生均撥款資金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長效機制,在擴大學校經費管理自主權的基礎上,強化監管,確保財政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

四、改革內容

加強頂層設計,兼顧當前與長遠,自2018年起,整合人員和公用經費,擴大學校經費管理自主權,全面實行生均撥款制度,提高省屬學校經費統籌能力;建立省屬本科高校分類撥款制度,實施差異化的財政支持政策;提高技師學院生均撥款水平,支持培養高水平技能型人才。

(一)全面實行生均撥款制度。“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101102事業單位醫療”、“2210201住房公積金”、未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待遇的退休人員經費等不再據實核撥,以2017年預算安排的相關經費數額和2017年春季學期在校生人數為基數,折算為生均社保繳費等撥款標準,納入生均撥款范圍。離休經費仍按原辦法原渠道據實核定安排(下同)。

(二)整合建立生均基本支出標準。將按不同學歷層次在校生人數核定的生均人員經費、按專業類別在校生人數核定的生均公用經費、折算後的生均社保繳費等撥款三項標準,整合為生均基本支出標準,由學校在額度內自主安排基本支出預算,提高省屬院校經費統籌能力。

(三)建立省屬本科高校分類撥款制度。按照本科高校的發展階段和辦學定位,將省屬本科高校分為“雙一流”建設高校、綜合提升高校和特色發展高校,分別實行不同的預算撥款方式。

1.“雙一流”建設高校:為入選國傢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計劃的大學。重點扶持培養高水平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提高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水平,在支撐國傢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等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2.綜合提升高校:為經教育部批準設立、冠名大學的省屬本科高校,以及入選河南省優勢特色學科A類學科的省屬本科高校,重點扶持培養具有紮實理論基礎、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復合型高素質人才,鞏固本科教育,擴大研究生教育,逐步停辦專科教育。

3.特色發展高校:為其他省屬本科高校,重點扶持培養具有一定理論基礎、掌握新技術、具備較強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的技術技能人才,主要發展本科教育,適度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兼顧專科教育。

對“雙一流”建設高校、綜合提升高校和特色發展高校根據學校發展情況實行動態調整。

(四)實行差異化基本支出核定辦法。按照省屬本科高校分類,實行不同的基本支出核定辦法。“雙一流”建設高校和綜合提升高校實行穩定性基本支出核定辦法,以生均人員經費、生均公用經費和折算後的社保繳費等三項之和為基數,三年為一個周期,周期內不因在校生人數變化增減經費,鼓勵高校優化在校生學歷層次結構。特色發展高校實行激勵性基本支出核定辦法,按在校生人數和生均基本支出標準核定,鼓勵高校在提高辦學質量的同時適度擴大招生規模。

(五)重構本科高校專項業務經費分配體系。省屬本科高校專項業務經費包括競爭性專項業務經費和政策導向性專項業務經費。競爭性專項業務經費采用人才培養、科技創新、社會服務、財務管理四類指標按因素法分配,鼓勵本科高校公平競爭、爭創一流;政策導向性專項業務經費依據國傢和省高等教育發展總體思路和階段性重點任務,設立基本科研業務費、捐贈收入財政配比獎勵資金和中外合作辦學獎勵資金。

按照省屬本科高校分類,將競爭性專項業務經費分配評價指標體系劃分為“雙一流”建設和綜合提升高校評價指標體系、特色發展高校評價指標體系,兩套體系均包含人才培養、科技創新、社會服務、財務管理四類指標,但具體因素和權重各有側重,使資金分配更加貼合本科高校辦學定位,促進本科高校特色化、差異化發展。

(六)提高技師學院生均撥款標準。對省政府認定的省屬技師學院在校生中的高級工和預備技師,生均撥款標準在中職學校的基礎上提高2000元,理工類專業8390元/生·年,文科類專業按0.9系數折算為7551元/生·年,體衛藝類專業按1.1系數折算為9229元/生·年。

五、預算核定辦法

(一)省屬本科高校。

1.“雙一流”建設高校。基本支出采用穩定性基本支出核定辦法,按2017年春季學期在校生人數和生均1.2萬元標準核定,作為基本支出基數,一定三年不變。計算公式為:基本支出財政撥款=1.2萬元/生·年×2017年春季學期在校生人數。競爭性專項業務經費采用人才培養、科技創新、社會服務、財務管理四類指標按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及權重根據高等教育發展改革情況適時調整(下同)。

2.綜合提升高校。基本支出采用穩定性基本支出核定辦法,按2017年春季學期在校生人數核定生均人員經費、生均公用經費和2017年據實核撥的社保繳費等三項之和作為基本支出基數,一定三年不變。競爭性專項業務經費采用人才培養、科技創新、社會服務、財務管理四類指標按因素法分配。

3.特色發展高校。基本支出采用激勵性基本支出核定辦法,按在校生人數和生均基本支出標準核定。計算公式為:不同專業不同學歷層次學生人數×生均基本標準。大專學歷學生參照省屬高職院校生均基本支出標準核定。競爭性專項業務經費采用人才培養、科技創新、社會服務、財務管理四類指標按因素法分配。




(二)省屬高職院校。基本支出依據不同專業不同學歷層次學生人數和生均基本支出標準核定。計算公式為:基本支出財政撥款=不同專業不同學歷層次學生人數×生均基本支出標準。專項業務經費按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在校生人數和層次、雙師型教師占比、全國技能大賽獲獎情況、省級以上教學質量和教學改革成果情況、畢業生就業競爭力系數和財政資金結轉率。分配因素及權重根據職業教育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三)省屬中職學校。省屬中職學校實行以辦學規模、辦學成本、畢業生質量為核心的綜合生均撥款定額,將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折算後的生均社保繳費等和專項業務經費全部納入生均撥款范圍。計算公式為:省屬中職學校財政撥款=生均撥款標準×在校生人數。省屬中職學校在核定的生均撥款總額內,依次優先安排保障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專項業務經費。




六、資金大陸商標申請管理

(一)基本支出經費。主要用於在職教職工人員工資、社保繳費、退休人員取暖費等未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待遇人員經費開支;引進和培養兩院院士、長江學者、國傢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等高層次人才,聘任特聘教授、客座教授、兼職教授、雙師型教師等人才費用;水、電、氣、暖、辦公用品、綠化、保安、保潔等保障學校基本運轉開支。基本支出經費要與事業收入統籌安排,嚴格執行國傢和省有關規定。

(二)專項業務經費。本科高校競爭性業務經費、職業院校專項業務經費由學校根據事業發展需求,統籌事業收入安排用於事業發展項目支出。本科高校政策導向性專項業務經費包含基本科研業務費、捐贈收入財政配比獎勵資金和中外合作辦學獎勵資金。

1.基本科研業務費。依據各本科高校經教育部批準的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授權點數量以及45歲以下青年教師數量分配,用於支持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授予權的高校45歲以下青年教師開展自主選題科學研究。

2.捐贈收入財政配比獎勵資金。按照1∶0.5比例對省屬本科高校接受的10萬元以上的貨幣資金和長期設立的獎學金捐贈收入給予獎勵,優先用於原捐贈用途。

3.中外合作辦學獎勵資金。用於鼓勵省屬本科高校與國外高水平大學合作舉辦本科層次以上的辦學機構和項目,其中:合作高校在世界排名100位以內的,辦學項目每個獎勵500萬元,獨立設置和非獨立設置的辦學機構每個分別獎勵1億元和5000萬元;合作高校在世界排名101至200位的,辦學項目每個獎勵300萬元,獨立設置和非獨立設置辦學機構每個分別獎勵6000萬元和3000萬元。

專項業務經費不得用於對外投資、捐贈、贊助和支付罰款,不得用於征地和大型基本建設項目,不得用於其他不符合國傢規定的支出。對列入政府采購目錄以內、限額以上的財政資金支出,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三)配套措施靜電機安裝

1.設置專項業務經費調整上限。為保障生均撥款制度改革穩步推進,避免本科高校改革後專項業務經費額度出現大幅波動,設置本科高校專項業務經費10%的年度增減上限。

2.人員經費實行授權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起,納入生均撥款制度改革范圍的省屬本科高校、高職院校和中職學校不再實行財政統發工資,人員經費采用授權支付方式由各學校按照政策規定自行發放。

3.建立新設學校經費保障機超越智慧財產權事務所|商標申請|台中商標申請|台中商標申請流程|台中商標註冊|台中商標註冊推薦制。為支持新設學校順利完成過渡,新設置高職院校2年內、新設置本科高校3年內,仍按原辦學層次對應的預算撥款辦法核定經費。

(四)考核評價。省財政廳要會同教育廳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每年在省屬本科高校、高職院校和中職學校中各抽查5所,進行全面檢查和績效評價。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或績效評價不合格的,次年扣減學校生均撥款專項經費額度的10%,屬於省級職教品牌示范校和特色校的取消稱號;同時列入次年檢查范圍,如果仍存在問題,扣減其專項經費額度20%,以此類推,直至通過檢查評價。扣減資金統籌用於教育事業發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改革完善省屬本科高校、職業院校預算撥款制度,是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和提高教育質量的具體舉措,是提升預算管理效率的有力措施,是引導學校準確定位、突出優勢、特色發展的重要制度設計。各相關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宏觀管理和業務指導,完善配套措施。各省屬本科高校、職業院校要準確把握改革精神,加強統籌規劃,優化資源配置,確保改革措施取得實效。

(二)加強分工協作。財政、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改革必要性、重要性和具體政策的宣傳解釋,引導各省屬本科高校、職業院校正確認識改革、主動參與改革。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合理規劃學校佈局和專業設置,加快教育資源優化整合。各省屬本科高校、職業院校要按照改革方向和精神,加快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努力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各地要參照省裡做法,結合本地實際,深化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改革,強化財政資金激勵引導作用,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穩步發展。

(三)強化監管考核。各省屬本科高校、職業院校要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完善學校財務會計制度,健全資金使用內部稽核和內控制度,構建內部監管與外部監督有機結合的財務監管體系。要建立健全財政教育經費績效評價機制,充分利用評價成果,不斷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省屬本科高校財政經費核撥機制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豫財教〔2015〕4號)和《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省屬職業台中註冊商標院校財政經費核撥機制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豫財教〔2015〕5號)同時廢止。

附件:1.省屬本科高校專項業務經費分配因素及量化指標一覽表

2.省屬職業院校專項業務經費分配因素及量化指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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